武汉房产:落户知识:高校毕业生租房落户需满足的条件

2014年,武汉市降低高校毕业生落户武汉的门槛,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注:本政策不限于武汉地区的高校),同时就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申请在武汉市落户:

武汉2014年7月1日起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

(一)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二)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在武汉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在我市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的通知》(武政办〔2014〕98号)、《关于办理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武汉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公安局对相关政策进行解释。

在实施细则中,其中一项是“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申领条件中的固定住所包括:1、本人自有房屋;2、亲友房屋;3、租住房屋;4、单位集体宿舍。上述房屋不包括已拆迁或拟拆迁房屋、空挂地址房屋、生产经营仓储等商业用途房屋、办公用房。 因此,租住房屋是符合规定的。

但是民警介绍,租住的房屋也不是全部符合标准,必须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要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和土地使用权证,二是该出租房屋必须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登记备案证明,三是出租屋业主要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四是承租人要与出租屋业主签订1年以上有效租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