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买房可以“无理由退房"!只要是这4种情况

一般我们在消费的时候,大多数的商品只要是有质量问题都是可以退换,但是,在我们传统的印象中,只要买了房子,那么房子肯定就是不能退的了,对此,小编想说的就是,不是这样的,随着新规的出炉,以下几种情况下,购房之后也能退房。根据我国的《房地产法》中的相关规定,以下这4种情况,我们有权要求退房。

一、购房面积误差过大

购房合同对于购房者来说,想必是不陌生的,而在购房合同中往往都会标明房子的面积,如果合同中和产权登记面积与房子的实际面积产生了不符合,此时就要注意了,如果误差绝对值超过3%,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就可以直接提出退房。

二、开发商擅自变更改规划设计

有些购房者本来就是觉得某期房户型设计好才产生了购买之意,所以,如果购房者收房时,发现房子的面积、户型等,和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出入很大,而且开发商这些擅自更改都是在未得到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或是购房者并不知实情的话,那么开发商将直接构成违约。

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上来讲,买受人你就有权提出解约。

三、房子的质量有问题

对于这一点,那一定是肯定的,毕竟房子的质量关乎我们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如果我们在交房之后,发现房子的质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进行新核验,再确定房子的主体不合格时,我们有权退房。

四、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办理产权证

购买期房的,一定要特别留意这点,因为由于新房办理不动产权证,都是开发商一手操办。若办证迟延,一般根据合同约定期限或法定期限一年以上,仍然不能办证的,购房者可选择退房。

五、房子被开发商拿去做二次抵押

虽然这种情况现在很少发生,但仍有可能性,所以小编觉得还是要提一下,有的开发商在施工期间缺少资金,只好求助于银行贷款,而想要银行贷款给自己,开发商就需要将一部分已经建好的房子拿去银行做抵押。

开发商拿到贷款之后将楼盘建造了,在销售的时候为了赚取利润又将这部分房子卖给了购房者,而购房者并不清楚房子已被抵押过一次。这时,购房者一旦查清,可以立即要求退房,并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双倍的赔偿。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其实,房子也是可以退的,只要碰到上面这5种情况,那么就算你买了房子,也是可以退房的,另外,有些购房者可能会担心房子退了,定金却拿不回来的问题,其实定金在一定程度上只是对违约者的一种惩罚,但是在如果我们有证据证明,是开发商那一方的责任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要求退回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