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武邑法院拍卖房产「夏邑县法院执行庭人员」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武邑法院拍卖房产「夏邑县法院执行庭人员」。

“你名下的房子已经经过司法程序拍卖,现在请你配合法院执行,主动将房屋内的物品搬出,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5月30日上午九点,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现场,责令被执行人杜某将个人物品搬出。

杜某向某金融机构借款20万元,并以该房产作为担保,后经催要未还,该银行向夏邑县人民法院起诉,后经法院判决杜某偿还20万元及其利息,并查封杜某名下用于借款抵押的房产一套。判决生效后,杜某没有履行,该银行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夏邑县法院向杜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以及相关执行手续,但是杜某以没有能力偿还为由不予履行,法院依法发布拍卖公告。后被他人在淘宝网上的司法拍卖平台上竞拍成功。

承办此案件的执行干警将拍卖信息告知杜某,公告告知其应当在5月25日前搬离该房屋,杜某称没有房子居住,不愿意搬出房内的物品。承办人依照法律规定,从拍卖款中扣除部分拍卖款项,用于杜某及其家人5年内的房租。杜某极不情愿的在某小区租赁了房屋,让家人搬过去居住,房屋内的物品却迟迟不愿意搬出。

5月30日上午,烈日炎炎,在当地公证机关的见证下,夏邑县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和法警二十余人,按照执行方案,准时到达执行现场。面对强大的执行阵容,杜某提出给他两个小时的时间,搬出房间内的所有物品。上午12时许,在夏邑县法院执行干警的监督之下,杜某将涉案房屋内的所有物品全部腾空,承办人将房间钥匙交给了买受人。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来源: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作者:徐永忠

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