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灌云_违法办案「灌云皇浦驾校」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灌云_违法办案「灌云皇浦驾校」。

2021年9月8日,江苏《零距离》栏目报道了位于灌云县杨集镇一驾校的训练场,占地约20亩,其中15亩地涉嫌使用农用地。经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调查,该驾校不仅占用了农用地,就是驾校训练场中建设用地的使用也存在问题,因为并未办理用地手续,也涉嫌存在违法行为。对此,灌云县自然资源局新闻发言人沙亮表示:“对建设用地使用是否规范,我们局里也将启动调查程序,开展规范调查。”经过一天的调查,该驾校无用地手续,属于违法用地,并于9月9日下午基本拆除完毕。

位于灌云县杨集镇的一驾校

位于灌云县杨集镇的一驾校训练场地正在拆除

位于灌云县杨集镇的一驾校训练场地拆除完毕

2022年7月29日,从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位于灌云县图河镇图河村的一驾校,占地面积约17亩,经查询图河二调现状图,地类名称为村庄,面积5564.43平方米,三调现状图为交通服务场地用地,面积为5652.43平方米(该宗地为建设用地)。是否有合法用地手续,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立案调查中。

位于灌云县图河镇图河村的一驾校用地现状图

位于灌云县图河镇图河村的一驾校鸟瞰图(圈起来的为二调现状图,原来是村庄;其他的为三调现状图)

从灌云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人茆燕处了解到,以上两驾校的土地手续是齐全的,那么办理驾校需要哪些土地手续呢?茆艳表示:“要国土部门出具的国土使用权的证明,就是土地证,或者出租场地作为教练场,他应该是要提交经国土部门备案的土地租赁合同,出租的期限不少于5年,土地面积要符合15亩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38条、第39条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10条、第13条,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备案),应当具备符合GB/T30340要求的教练场地,且在申请时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交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以保证申请人提供的教练场地真实有效。

对于租用土地建设教练场地的申请人,提交的教练场地使用权或产权证明应当包括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使用性质证明(可以是土地证,也可以是县级及以上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可以证明该土地能用于建设教练场地的证明材料),以此证明该土地是可以用来建设教练场地,以及申请人可以合法使用。

也就是说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认为,以上两驾校提供了完备的手续,包括土地的使用手续,但是从记者观察看,这两个驾校的备案手续和用地手续都存在问题,既然如此,那么驾校训练场的土地使用手续是如何办理下来的呢?是否合法呢?驾校是怎么审批下来的呢?灌云是否还有其他驾校存在违法用地行为呢?我们将持续关注。

小贴士<<<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