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卖房后反悔诉讼「执行和解协议一方反悔」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卖房后反悔诉讼「执行和解协议一方反悔」。

1996年,李某在广东省五华县华城镇建有门店一间,混合结构两层,建筑面积209.25平方米。后于2009年5月,以口头约定的形式将房屋卖给黄某,转让价格为12.3万元。但2018年,李某却以没有签订买卖合同等为由,称房屋是租不是卖,起诉黄某要求拿回房产。近期,当地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合同法,合同不仅限于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约定也是生活中常见的形式。买卖双方均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李某交付房屋,黄某支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占有了房屋8年之久,应认定双方买卖关系有效。遂驳回李某诉讼请求。(广州日报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