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政府「2018年军事报道」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政府「2018年军事报道」。

12月21日,湖北日报以“汉川129人危害经济发展被批捕”为题,报道了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在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创新驱动发展的刑事犯罪行为的做法。该报道全文如下:

今年3月以来,汉川市129人因危害创新驱动发展,而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近日,汉川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这一信息。

盗卖汉川电厂蒸汽,在汉川经济开发区租房开厂的周某掉得大。8月18日,周某等3人因犯盗窃罪,分别被法院处以三年十个月、三年五个月、二年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检方介绍,2017年12月初,周某将蒸汽管道接入到自已开设的洗涂厂内,用相邻电厂蒸汽供自己生产。同时,周某将厂房闲置区域转租给他人办厂生产,并转卖蒸汽牟利。为了获取更多非法利益,周某与戴某密谋,对电厂安装在自己厂内的蒸汽计量表做手脚,使洗涤厂内蒸汽计量总表停止计数,而不中断蒸汽供应。而后,戴某还邀请黄某传授破解蒸汽计量表计量方法。至2018年1月7日案发时,周某等3人合伙盗窃蒸汽总数为645吨,鉴定被盗蒸汽价值13万余元。

汉川电厂蒸汽服务于创新产业聚集的汉川经济开发区。案发后,汉川市人民检察院从护航创新驱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依法对周某等人作出批捕决定。对利用周某转租厂房使用电厂蒸汽的彭某、胡某,以涉嫌掩饰犯罪行为依法开展立案监督。2018年2月13日,公安机关以彭某、胡某(另案处理)涉嫌掩饰隐瞒所得罪,对其进行立案侦查。2018年4月3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今年3月,汉川检察机关启动为期一年的“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着力为汉川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护,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迄今,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危害创新驱动发展刑事犯罪案件64件,批准逮捕129人,其中,办理侵犯创新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案件31件、批准逮捕55人,办理危害创新产业聚集区治安环境的刑事犯罪案件33件、批准逮捕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