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购房契税: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80日内缴款

编者按: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交纳购房契税。而对于购房契税什么时候交很多人都表示很困惑。小编整理了我国关于购房契税的一些法规法规给购房者买房参考。

一、契税的申报缴纳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第224号)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八条规定,条例所称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凭证。

根据上述《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契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80日内缴纳税款。

二、契税现行政策如下:

根据《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第五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

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