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租房卖淫案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租房卖淫案。

案例:租房卖淫案

A将房屋租给B、C、D三名女性居住之后,一直稳定地收取租金。半年后,A发现这三名女性竟然是卖淫女,她们在房屋内卖淫。但想到租金稳定且不菲,A就假装没发现,继续让她们三人租用从事卖淫活动。

问:A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为什么?


参考答案:

盗窃罪和非法拘禁罪的数罪并罚。

首先,入户盗窃,不要求数额较大,亦可成立盗窃罪。至于盗窃得手后的毁坏财物行为,则不影响盗窃罪既遂的成立。

其次,A虽然控制了C,但难以认定A将C作为人质去向B勒索财物,故不能认定为绑架罪。而且,在B回家后,A没有对B实施任何胁迫行为,也没有要求B交付财物,故不能认定为抢劫罪。对A的这一行为认定为非法拘禁罪即可,并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