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遗产管理员?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案件引发网友热议。本案中,死者遗下一处无遗嘱遗产,法院最终裁定当地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本案体现了民法典中的遗产管理人制度。

如何处理“无遗嘱”遗产?叔侄可以继承遗产吗?这些关于继承的问题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得到解答。

侄子过世,留下“不甘”的财产,民政局成了遗产管理人

据媒体报道继承遗产房产,一名名叫杨某某的男子在北京去世后,留下一套财产未归还。贷款商品房。杨某某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留下遗嘱。他的叔叔认为他可以继承房子并偿还部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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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获悉,杨某某于2016年1月去世,其名下的部分抵押贷款未还清。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代杨某某向银行还清剩余贷款后,向杨某某继承人要求还款,但发现杨某某继承人已经死亡,向法院申请指定丰台区民政局为杨某某,物业管理人。

因为杨某某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在他之前去世,所以他没有婚姻,没有孩子,没有兄弟姐妹继承遗产房产,也没有继承人。

《民法典》明确规定,无继承人或全部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死者故居的民政部门或村委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据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决定指定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为死者杨某某的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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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结合我国国情和当前社会状况,规定了遗产管理制度,并在继承法典中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认定、责任、法律责任和报酬,构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 文物管理员制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负责人说。

遗产管理人应该如何“管理”遗产?根据《民法典》,其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并列出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状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的损坏和损失;处理死者的债权债务;根据遗嘱或依法分割遗产;实施和管理遗产的其他必要措施。

据了解,在杨某某案中,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履行了结清贷款的担保义务,当地民政局作为物业管理人负责处理死者杨某某对北京的索赔。 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的债务相关责任。

如果遗产仍未继承怎么办?民法典还规定,既不继承也不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为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叔叔不是法定继承人,侄子侄子可以“代位”

在我国有俗语,如“舅舅大”、“侄儿像舅舅”等,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很近,但这是否意味着有合法的继承权?

关于继承的法定顺序,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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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因此,叔叔、阿姨、阿姨、叔叔等亲属不是法定继承人。他们想继承遗产,这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来实现。

但是,民法典还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明确了侄子的法定继承权——死者的子女在死者之前死亡的,死者子女的直系后裔为继承人。死者血亲的后裔。代位继承。如果死者的兄弟姐妹先于死者去世,死者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批​​人民法院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苏某佳诉李某田等合法继承纠纷是《民法典》适用于侄子的典型案例——侄子代位继承制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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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苏某权于2018年3月去世,其父母、妻子和姐姐先于他去世。苏某权生前没有其他兄弟姐妹,也没有孩子,也没有收养的孩子。苏某权表弟的儿子李某田长期与苏某权同住,负责处理苏某权的病情和住院,并安排苏某权的后事。

谁来继承苏某权的产业?法院裁定,苏某佳(苏某权姐姐苏某一的养女)作为苏某权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苏某权的遗产。另外,李某天对苏某全履行的赡养义务比苏某嘉要多,所以李某天作为继承人以外的人,对死者的赡养较多,可以分享适当的遗产,可以比苏某嘉更多。

法官表示,侄子继承是民法典确立的新制度,有利于保障血缘家庭内部的财产流转,减少无继承的情况,引导人们重视亲缘关系,从而减少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人生中关心传承的父母都是昙花一现,总是有“断断续续,乱来”的无奈。民法典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继承制度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遗产管理人制度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和顺利分割,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代位继承制度符合我国的民间传统,促进亲属关系的发展……让财富得到妥善继承,让家庭不断美好。

新华社记者齐齐罗莎吴文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