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全款购房后,如何申请提取四川省公积金?

在全款买房后,无论是新建商品房(新房)还是再交易商品房(二手房),亦或是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只要已经缴存了四川省公积金,那么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那么,全款买房后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有哪些规定呢?

一、满足这些条件可申请提取

(一)房屋条件

1、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次性购买自有产权新建住房及再交易住房;

2、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一次性购买自有产权新建住房及再交易住房;

3、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内一次性购买自有产权新建住房及再交易住房;

4、缴存人及其配偶一次性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

(二)时间条件

1、购买新建住房

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内自有产权新建住房的,2015年5月3日后登记备案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自有产权新建住房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购房款发票之日五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的,应自取得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购买再交易住房(即购买二手房)

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再交易住房的,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外再交易住房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购房为再交易住房的,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缴存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五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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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提取省公积金须提交这些资料

1、购买的新建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内:①备案登记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③本人身份证;④婚姻证明;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购买的新建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①备案登记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款发票;③本人身份证;④婚姻证明;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注意:房屋地址在缴存人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须提供户口本;房屋地址在缴存人本人、配偶工作所在地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产权新建住房的除外)。

3、购买的再交易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内:①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②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③本人身份证;④婚姻证明;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购买的再交易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①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②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③本人身份证;④婚姻证明;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注意:房屋地址在缴存人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须提供户口本;房屋地址在缴存人本人、配偶工作所在地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再交易住房的除外)。

5、购买的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①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②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③本人身份证;④婚姻证明;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需要注意,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是指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在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显示无住房(含已备案登记的住房)登记信息,如果网上办理业务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提供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可辨)。

分类这么清楚,如果有需求的人,对标自己的条件看是否满足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如果满足,按文件要求在相关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单位经办人或缴存人提供要件到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申请办理即可。

来源:诸葛找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