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大连已封闭小区「处于某种状态」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大连已封闭小区「处于某种状态」。

一天时间,小区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卫生没有人打扫,门口没有“守门人”,外来人员随意进出,300多户业主苦不堪言……

小区物业突然“跑了”

汤先生家住金普新区站前街道阳光家园小区,小区共有3栋高层,目前住有300多户居民。据介绍,阳光家园小区建成投入使用已有十多年时间,小区物业一直为大连天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州服务中心。

7月4日,包括汤先生在内的业主们突然发现,物业公司竟然撤场了。“物业公司离开前没有发布任何通知,偷偷摸摸就跑了。”汤先生说,当天有业主出门发现,小区门口的保安不见了,小区内的保洁也没了,想要去找物业反映情况,结果发现物业办公室已经人去楼空,“电脑以及其他办公用品全都搬走了。”

汤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物业公司撤场,小区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卫生没有人打扫,门口没有“守门人”,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电梯里扔了很多垃圾,一楼大厅满地烟头,公共水管漏水也没人修理。物业公司刚刚撤离,小区就成了这样,时间长了情况肯定更糟,尤其是垃圾没人清理,大夏天有味真的让人受不了。”

剩余物业费没有返还

“撤离的物业公司已经干了10多年,说实在的服务很一般,东西坏了维修不及时,比如我们楼的可视对讲坏了老长时间,也不给修,收费倒是挺积极的。”汤先生说,他们小区每年3月15日收取物业费,当天他缴纳了1100元左右的物业费。

“我每年都按时交了物业费,因为物业公司将电梯卡与物业费捆绑,如果不缴纳物业费则无法使用电梯,因此小区居民很少有拖欠物业费的,除了一些不在这里住的业主。”汤先生说。

“业主交的物业费明年3月才到期,现在物业公司突然撤离,把业主上缴的物业管理费一并带走了。”汤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既然没有完成物业服务,理应将剩余的物业费返还,“物业带着钱跑了,这也太不合理了。”

汤先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向撤场的物业公司要回物业费,同时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小区的物业管理。

相关部门正在协调解决

记者为此联系了金普新区站前街道南棉社区,工作人员表示,7月4日上午,阳光家园小区的物业突然撤场,“事前物业公司没有通知街道社区以及业主,也没有进行任何交接工作,我们到场后发现,物业办公室已经没人了。”

工作人员介绍,阳光家园小区目前住有三百六七十户,“我们了解到,大部分业主都交了物业费,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完合同,也没有退还物业费,我们现在也联系不上物业公司。”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将此事上报给了街道城管部门,城管部门也联系了物业主管部门。记者从站前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获悉,他们目前正在同物业主管部门一起协调解决此事,争取尽快为阳光家园小区业主排忧解难。

物业带走的物业费属不当得利

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完物业服务,

带着物业费撤场,

业主是否有权要求物业公司返还物业费呢?

记者为此采访了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他表示,物业公司收取了物业费,便应该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公司突然撤场已经构成了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完约定期限的服务,因此构成不当得利,应该返还。王金海律师建议消费者,可以向政府物业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王金海律师认为,物业公司想要撤场,应当提前通知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重新通过招标形式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原物业公司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交接,向新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业主剩余物业服务费及公用设备的管理资料、物业的财务收支情况、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等,直至新的物业公司接手小区物管工作为止方可撤离。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