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瞄准三类群体清远这样托起住房困难户“安居梦”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瞄准三类群体清远这样托起住房困难户“安居梦”。

近日,记者从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截至7月,清远市已发放租赁补贴1512户,其中清城区491户、清新区182户、英德市291户、连州市165户、佛冈县120户、连山164户、连南30户、阳山县69户,全市目标任务完成率132.6%,提前超额完成今年广东省下达的发放租赁补贴1140户的目标任务。

图为清远市、区两级政府出资分期规划建成的花园式保障房小区和平小区。

“十三五”期间,清远市先后出台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人才公寓建设等政策措施,建立起实物配租 租赁补贴的住房保障体系,为本地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这三大群体实施住房保障,解决其阶段性居住需求。

保障惠及三类群体 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清远主要针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这三大群体实施住房保障。

2018年12月,清远印发《清远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通过政府提供公租房实物配租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保障其居住需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主要通过社会力量提供公租房,或政府提供公租房实物配租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其阶段性居住需求,住房保障覆盖面有效扩大。

“我们中心建立不同家庭人口保障机制,公租房实物配租的户型与住房保障对象家庭的人口规模和结构相对应。”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主任曹素琼告诉记者,公租房配租房型包括一房、二房、三房,住保面积48—59平方米。

从2011年开始实施住房租赁补贴以来,清远也由过去单一的实物配租逐步过渡到以实物配租与住房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

以清城区为例,该区共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1020户,于2015年陆续实物配租完毕,近几年没有公租房建设的安排,导致房源严重不足,只能通过清退轮候的方式来排期实现实物配租。住房租赁补贴很好地解决了房源供应与实际需求的不平衡造成住房保障工作滞后局面。

据统计,从2011年开始实施住房租赁补贴以来,清城区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从最初的48户上升至2021年6月491户,保障住房租赁补贴家庭累计有1181户,发放金额达到537.62万元,每年都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城镇保障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

除了保障数量增长外,2019年6月,清城区保障房租赁补贴标准也根据实际情况从过去的5元/月/平方米提高到8元/月/平方米(含低保户、特困户)。调整后,1人户180元/月,2人户240元/月,3人户360元/月,4人户480元/月。

此外,清远人才安居工程在“十三五”期间也取得阶段成效。截至目前,清远共筹集人才公寓2处、123套,分别是华南863人才公寓40套,由高新区华南863园区运营方出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入住率达100%;枫桦花园人才公寓83套,由清远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出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入住率75.9%。

“十四五”拟新增供应公租房0.69万套(户) 保障性租赁住房0.85万套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就解决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要求各省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逐步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目前正在向社会征集意见的《清远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也指出,在实物保障方面,清远现有公租房8828套,其中政府投资公租房5112套,企业等单位自建公租房3716套,供应总量全省倒数第五。从占比来看,清远公租房占全省公租房供应总量的1.51%,与清远常住人口占全省人口总量1.58%的比例相比,供应规模偏低。

清远保障性住房供应目前较难满足新增保障需求,市区、英德市、连山和佛冈县等公共租赁住房入住率已达到100%,新增申请人需要轮候等待或选择领取租赁补贴。且目前受保障群体主要为本地中低收入人群,对于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力度相对不足。

因此,《清远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十四五”期间,清远将新增供应公共租赁住房(含租赁补贴)0.69万套(户),面向大专以上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0.85万套。

这两个目标的设立是有依据的。一是根据《清远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公众问卷调查》清远市住房保障需求家庭(月可支配收入2000元以下无房家庭)占比为8.7%。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潜在保障家庭占比约为1.1%;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潜在保障家庭占比约为7.6%。结合“十四五”期间清远市新增常住人口数,根据上述住房保障需求占比推算,住房保障需求家庭共有0.69万户。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潜在保障家庭数约为0.09万户;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潜在保障家庭数约为0.6万户。因此规划“十四五”期间清远市公共租赁住房(含租赁补贴)供应目标为0.69万套(户)。

二是根据《广东省职教城概念规划》,预计“十四五”期间,随着清远产业发展及产教融合工作的推进,毕业生留清比例将会提高,预计为10%,则留清的人数为1.53万人。按照2人/套的标准,预计将有0.7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同时规划预留部分房源面向新引进外地应届毕业生供应,预计有0.1万套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因此规划“十四五”期间清远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目标为0.85万套。

丰富保障渠道 构建新型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为了完成上述目标,《清远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的兜底保障作用,培育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大专及以上新就业无房职工提供过渡性保障,实现供应主体、资金来源、筹集方式、保障形式灵活多元化,实现住房保障覆盖面从户籍中低收入家庭为主扩大至公共服务群体、外来务工群体及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住房困难群体,形成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模式。

在住房保障机制上,拓宽住房保障范围,在满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求的前提下,将市、县(区、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就业无房职工,农业转移人口,青年教师、医护人员、公交司机、环卫职工等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等。

同时,培育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引导国有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产业园区等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出租住房,增加供应。

此外,优化人才安居政策及模式。研究降低人才公寓、人才补贴准入门槛,探索对新引进的医学、农学、工学、理学等紧缺专业中级职称人才或高级技师(大专以上学历)提供人才补贴及人才安居服务,加大人才安居保障覆盖面。探索开展产权式人才安居措施,通过共有产权、先租后购、购房补贴或根据服务年限提供购房折扣等形式给予人才购房优惠。

【记者】黄剑琴

【作者】 黄剑琴;曾亮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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