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如何继承房子?

主张给自己加分的三个孩子,

要求三等份,

最终,只有法官才能伸张正义。

没想到,

这房子居然牵扯到孩子们的“七姨八姨”。

最近,

济南市中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继承纠纷案。

老两口去世,三个孩子为财产起诉

相关案例:

赵敏江和他的妻子李华娟是原夫妻,育有三个孩子,大女儿赵云,儿子赵国和赵冰。赵云是二级残疾级别的弱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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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2日,赵敏江去世。此后,李华娟没有再婚,十年后去世。他们生前在济南市市中区获得了一处房产,总估价90万元。老人一直和赵云夫妇住在一起。赵云死后,房子为赵云夫妇所用。

没有父母,这房子的遗产怎么分?三个孩子有不同。

赵国的意见是三人共同拥有,各占三分之一。赵兵主张赵云有精神病,赵果长期出差,母亲死前要多照顾自己,多分享遗产。对此,赵云并不赞同,还以父母生前与他同住为由,要求更多的遗产。母亲住院期间,她的法定代理人一直在医院照顾她。

济南市市中区法院认为,我国物权法规定,共有人同意不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严重分割理由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人丧失共有基础或者有重大分割事由的,可以请求分割。

经调查,李华娟去世时,其母亲张桂华还健在,张桂华与丈夫育有八个孩子,李华娟为长女。其余7名子女均表示放弃对涉案遗产的继承权。

虽然原告赵国主张继承人应当保持共同关系,但对于是否分割此事,继承人并未达成一致。现在赵兵和赵云都主张分割,涉及的房产应该分割。鉴于赵兵在一审中主张对涉案房屋的所有权,涉案房屋应归原告赵兵所有,赵兵应向赵云、赵国支付房屋继承补偿金。评估的房屋价值和其他继承人分享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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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在分配遗产时,应注意原告赵云。

涉案房屋由原告赵兵继承,赵兵向赵云赔偿31万元,赵兵向被告赵国赔偿26万元。

老人不留遗嘱,独生子女不能独占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史惠芳律师表示,本案还有一条“暗线”,即李华娟去世时,其母亲张桂华还活着,而张桂华与丈夫共八个孩子房产继承纠纷八种情况,李华娟是长女。

“如果赵敏江和李华娟没有留下遗嘱,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根据继承法,配偶、子女和父母为第一继承人;在一阶继承人缺席,轮到二阶继承人,也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石惠芳介绍。

也就是说,李华娟死后,她的母亲张桂华也享有继承权,而在张桂华死后,将发生“继承权转移”,继承人成为她的八个孩子,即就是,赵云的姑姑和他们三人。而且叔叔也可以继承部分财产。

你看起来头晕吗?但本案中,张桂华的法定继承人,即赵云的姑姑和叔叔,均表示将放弃继承权,因此涉案遗产由赵云、赵国、赵冰继承。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我是独生子,家里很多财产都在我父母的名下,如果我父母去世了,难道我没有权利继承所有的财产吗?”面对独生子女的问题,施惠芳回答说,即使是独生子女,父母去世后留下的财产也可能无法全部继承。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独生子女难以继承,有什么解决办法呢?这是因为继承法对继承顺序的规定。 “配偶、子女、父母的继承顺序,也是老人有依靠、有保障的权利。”

公证遗嘱最有效,省去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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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很多人认为提前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在父母去世后,亲属之间对于继承的纠纷也很多,老人最好在提前,这样会为孩子省去很多不必要的工作、麻烦。”石惠芳提醒。

济南泉城公证处副主任冯培明表示,处理继承房屋的程序是先办理继承,再办理过户手续,再办理买卖。

目前的普遍做法是,在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不想继承财产的继承人申请放弃继承公证,其他一人或数人申请财产公证。共同继承,由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处分。

“只要有人不配合,就不能申请房产继承公证,只能通过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解决,最终对大家都不利。”冯培铭说。

在这种情况下,问题的关键往往在于,当房子的主人去世时,父母还活着。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继承纠纷八种情况,房屋继承权将涉及孩子的“七姨八姨”,问题复杂化。

因此,冯培铭也建议房主提前处分财产,并在生前立遗嘱,尤其是经过公证的遗嘱。 “遗嘱形式的法律要求非常严格。老人将处置财产。”

专家也提醒,若来不及立遗嘱,子女应在老人去世后尽快处置遗产。拖延的时间越长,可能出现的情况就越复杂,比如转移继承和代位继承。需要合作的人越多,提供的材料就越多,带来的越多,就越难以预料。 (文中各方均为化名,石慧芳、冯培明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