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颁布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继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因此继承诉讼的时效应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遗产多久不去继承会失效遗产多久不去继承会失效,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公民权利的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期限。

第 1127 条: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一阶继承人继承,二阶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一级继承人,则由二级继承人继承。

本节中的“子女”一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节中的“父母”一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节中的“兄弟姐妹”一词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的兄弟姐妹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人必须在知道遗产后2个月内表明态度,接受继承或放弃遗产,否则超过时间自动放弃。如果规定放弃遗产必须由本人办理,则不能由他人代表。发生继承纠纷时,根据继承法的法定时效,必须在3年内提起诉讼。一旦超过20年,就不能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