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2021南昌小升初信息采集时间「南昌市小升初学区划分2021」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2021南昌小升初信息采集时间「南昌市小升初学区划分2021」。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郑周贇) 报道:据南昌市教育考试院消息,6月1日10:00- 6月16日17:00,南昌市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南昌城市大脑”应用程序的“学位信息一键查”场景进行小升初报名暨信息采集。

错峰登录系统注册

为使系统运行平稳,避免启动运行时峰值拥堵,请各城区小学毕业学校指导学生家长按以下安排时间作为登录系统注册的起始时间:

6月1日上午东湖区、经开区,6月1日下午西湖区、青云谱区,6月2日上午青山湖区、高新区,6月2日下午红谷滩区、南师附小集团成员校。

除南师附小集团成员校以外的省属事业办小学及市属民办小学按照协调管理区起始时间登录注册。

可一键查学位信息

南昌本市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指导学生监护人注册、登录“南昌城市大脑”应用程序的“学位信息一键查”场景进行信息采集。

非本市城区小学就读的南昌市城区户籍外地返昌和非南昌市城区户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小学应届毕业生等,可由相关区教科体局(办)指导学生监护人注册、登录“南昌城市大脑”应用程序的“学位信息一键查”场景进行信息采集。

6月16日信息采集结束

南昌市城区小学毕业生家长注册“南昌城市大脑”应用程序的“学位信息一键查”场景并通过人脸识别登录,确认学生基本信息后,逐步提取户籍、房产等入学相关信息,信息采集一经确认提交,则不再作修改。

凡小升初报名学生必须经“南昌城市大脑”进行信息采集,生成本人唯一报名暨信息采集序号,否则一律不予办理公(民)办学校小升初录取。

小学毕业生家长在小升初招录期间可登录“南昌城市大脑”查询公办学校信息采集、审核反馈、学位分配等入学相关信息。

6月16日,信息采集结束,“南昌城市大脑”“学位信息一键查”场景信息于17:00统一关闭采集功能。

具有本市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提取家庭户口信息以及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其中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必须提供经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来昌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监护人(或本人)在城区拥有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提取家庭户口信息以及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其中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在必要的条件下,补充审验工商执照、社保缴纳以及经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信息。

江西省外小学毕业生还需上传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全国统一电子学籍照片。

上述房产权证,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房屋租赁备案、居住证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办理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推算截止时间同样为2021年5月31日。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

一套城区房产三年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招生依据

城区各初中招生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果学区范围内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生源类别顺序进行接收,对同类别学区生源超过招生学校容量限额数的部分初中学校试行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超出初中学校容量限额而未能接收的生源依据其实际居住地予以就近统筹安排。

一类: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

二类: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三类: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四类: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其他权证性质为住宅的房产,落户在该常住地址)在学区范围内。

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五类: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六类: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等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七类: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5月31日)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依据。

租赁房未满一年或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省属事业单位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就读后尚有空余学位的,在征得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可由市、区教育部门与相关学校协商,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收学生,采取政府购买学位等方式,合理设置学区范围,实行划片招生。政府购买初中学位的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及民办学校)及学生人数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