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环球房讯小毛就大家最近讨论的欠物业费给停水「上任房主欠的物业费」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您了解欠物业费给停水「上任房主欠的物业费」。

家住沧州市区的小杨遇到了烦心事,2016年8月他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最近物业公司以欠费为由停了他家的自来水。他补交物业费时却被告知,要将前房主拖欠的5年的物业费一并补上。

2016年8月,小杨通过中介在沧州市百合世嘉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最近几天,物业公司全面催收物业费,对拖欠费用的住户停了水。小杨赶紧到物业公司准备补交费用。但物业公司表示,小杨的房子自2011年10月28日起就再未交过物业费,因此他要补交7000余元物业费。

“我是2016年8月才买的房子,之前拖欠的物业费是前房主产生的,不应该由我承担。”小杨感到很委屈。他几次与物业公司协商,希望从自己购房之日起补交物业费,均遭到拒绝。

小杨联系了前房主李女士。李女士表示,当年她入住后不久,墙面就被楼道里流进来的水泡坏了,涉及好几户。大家同时找到物业公司,由于协商无果,几家人就与物业公司商定,在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前,不再交物业费。

李女士说,他们几户业主手里都有字据,而且现在房子已经卖了,即便物业再维修墙面与她也没有关系,因此全额补交这么多年的物业费,她无法接受。

随后,记者和小杨来到物业公司。负责人王经理表示,物业公司“认房不认人”,如果小杨当初购买二手房时能到物业公司备案,物业公司自然是与前房主解决欠费问题。现在因为他的疏忽,导致遗留问题产生,公司只好要求他来承担所有被拖欠的物业费。

对于停水催费的举动,王经理承认不太妥当。“我们小区建成十几年了,欠费最多的业主达到了上万元。都不交钱,物业公司怎么运转?”

鉴于小杨的妻子刚生完孩子的特殊情况,王经理表示会先恢复供水,并收取他个人应交的物业费。至于前房主拖欠的费用,物业公司会给定一个期限,并适当减免,让小杨继续和前房主协商。

律师提醒,购房者尤其是二手房的购房者,在办理产权过户时,一定要结清以前所欠的水、电、气、暖费及物业费等,以防发生纠纷。如果通过中介买卖,可要求中介对相关事项予以担保。另外,在支付购房款时可以预留一定数量的售房保证金,等入住后确定没有“遗留问题”了,再把房款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