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房子有证,就有保障。”近日,张兴镇肖家村村民刘文文欣然接受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的房产证。他仔细检查了他的土地和房屋的登记信息。从此,他的农村宅基地和地上的房子有了正式的“身份证”。

曹家村、横章街、温泉街的村民也很兴奋。 “我很高兴自己拿到了自己的房地产产权证,农村地产整合,政府已经确认并认证了我们的宅基地和房子的所有权,让我们老百姓放心!”村民曹美琴表达了大家的感受。

这是全市农村房地产整合登记出具的第一批产权证。农村住房有了新的“身份证”,让农民吃到了“一颗定心丸”,标志着我市农村房地产一体化登记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宅基地确权登记与房地产土地一体化,是维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惠民工程。通过确权、登记、发证,农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赋予农民更多的产权,为农民增产提供产权保障。财产收入。同时,可以有效化解土地权属纠纷,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有助于提升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据了解,农村住房调查和房地产整合确权登记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市财政局参与市级重点工作。如果农房产权一体化的核定登记费用由市财政局拨付进行调查登记,农户无需承担测绘费用,大大减轻了农户的经济负担。大多数农民。

2020年5月启动农村住房调查与房屋一体化数据库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入户调查测量结果,农村住房调查计量数据库建设也已完成。 2021年7月通过烟台市级验收。

2012年,我市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权证登记发证工作。按照“不换、不换、两证合一”的原则,以下三种情况,在本人自愿申请的前提下,村委会将组织统一组织更换新的房产证。具体情况如下:一是有宅基地审批手续等法律文件;二、原权利人死亡且有合法继承文件的;第三,2014年因其他原因申请失败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原土地归业主所有。使用证书,四票反对。

“农村房地产一体化的认定、登记、发证工作,是保障农民土地和住房权益、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农村,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乡村振兴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同时有效化解土地权属纠纷,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助力提升农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和治理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我市农村房地产与土地一体化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发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力争农村房地产登记发放率达到80%年底前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