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业主委员会任期是多久

业主委员会的任期大概是多长时间,是不是可以无限期任职?有没有相关规定。

根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

按照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3个月,应当会同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其程序应参照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换届选举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将业主委员会印章、档案资料以及属于全体业主的财物等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不及时移交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协调督促其移交,拒不移交的,物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如果业主委员会还在任期内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及时补足。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的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是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如果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