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层高和净高该怎么分 购房中常遇到的问题

近日,某地30户购房者把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每户1万余元。开发商承诺房屋层高为3米的房子,购房者在屋里测量只有2.75米高,认为缩了水。开发商说,合同对高度的规定是,“中对中轴线距离3米”,指的是层高,不是净高,双方出现分歧。法院支持了开发商的说法,但层高实际为2.95米,存在误差,因此开发商需赔偿每户1000余元。

案例回放:

今年4月,小李发现,购房的新房从地面到天花板只有2.75米,而开发商当初承诺的是3米房高。与小李有同样情况的另外29户购房者,一起向当地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每户赔偿1万余元。

原告代理律师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层高、净高的约定是“中对中轴线距离3米”,由于合同中未对“中对中轴线距离3米”明确约定是层高还是净高,因此要求开发商赔偿。

开发商称,合同明确规定,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地面(或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对中轴线距离是指地面楼板中线至顶面楼板中心的距离。这些住房的中对中轴线实际距离为2.95米,属于合理误差。

法院审判:

法院认为,“中对中轴线距离”就是房屋层高,而非净高。同时,合同中没有约定层高与净高的违约责任,开放商交付给购房者的房屋,层高达到了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且通过规划验收。但考虑到房屋层高低于合同0.05米,可能影响购房者的舒适度,酌定开发商一定数额补偿。

法院最终判决,开发商赔偿每户1000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解析:

律师表示,室内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来表示:层高=室内净高+楼板厚度。《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就层高会进行约定,许多购房者验收时测量的是室内净高,忽视楼板厚度,因此产生误解。一般而言,商品房的楼板厚度为12厘米至15厘米。

购房中还可能遇到的问题:

1、飘窗面积怎么算?

问:售楼人员称,他们房子的飘窗要算入套内面积,这合理吗?

答:《细则》规定,当飘窗的净空高度大于等于2.10米,窗台台面与房间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小于等于0.3米,窗户凸出房屋外墙面的距离大于等于0.5米时,飘窗凸出外墙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应计入套内面积。除此外,飘窗不纳入套内面积计算。

2、团购打折价格怎么算?

问:看中一套100万的房子,开放商搞团购优惠,交1万抵5万,再打9折。我计算享受的优惠应该是96万×0.9=86.4万元,售房人员计算的结果却多了1000元。

答:如上例,团购买房一般采取的计算方式是:(100-5)×0.9+1=86.5万元。团购活动时,开发商应在补充合同中,对容易出现歧义的条款用粗体或黑体标注,尽到提示义务,购房者看清签字后,双方应按照合同为准。

3、阳台面积怎么算?

问:阳台面积是不是应该按照套内面积一半计算?

答:《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规定,全封闭阳台计算全面积,非封闭阳台计算一半面积。

4、精装房是否配家具家电?

问:精装房就是可以拎包入住的房吗?为什么入住后,发现少了当初样板间里的家电设备呢?

答:精装房并不等于拎包入住,它属于商品房后期的增值服务。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还要签订一个补充合同,该合同会明确精装房配套物品。有些精装房除基础装修,不会提供配套设施,例如家具家电等,购房者在签订补充合同时,应该看清楚合同条款。同时,精装房的样板间不一定是精装房最后呈现效果,很多开发商在补充合同中会标明:“不会以样板间为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