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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

本期律师

简介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无人能抗拒。一旦人死了,继承问题就会接踵而至,尤其是大城市的房地产继承问题。由于房地产价值的快速增长房产继承如何分割房产价值,一些人为了争夺财产而留下兄弟姐妹,甚至为了争夺继承权而采取伪造、伪造证据的手段。

今天走进“律师帮”工作室的是吴老师。吴先生的岳父母已经去世,在厦门留下两处房产,但两个孩子一直未能就继承问题达成协议。在BTV科教频道14:00首播节目《律师助你一臂之力》中,王云律师、曹晓静律师将根据复杂的继承情况,为吴先生提出中肯的建议,帮助吴先生维权。

案例回顾

先生。吴的岳父母双亡,两位老人在厦门有两处房产。正是这两处房产的问题,给吴先生最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麻烦。

关于两处房产的继承,吴先生的家人和姐夫的家人一直无法达成协议。其中一项财产是对岳父单位的翻新。是吴先生夫妇买的,属于公公名下。岳父去世后,吴先生的姐夫打算将这处房产据为己有。据吴先生说,他的岳父曾在吴先生去世前给他的家人写过一封信和一份遗赠协议,但在后来的搬家中丢失了。

先生。吴说,除了登记在岳父名下的房产外,还有一处登记在岳母名下的约67平方米的房产。前段时间,姐夫得知房产要被拆迁后,还做了公证公证,公证公证称公婆家只有一个孩子,房产中心通过了为姐夫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将婆婆的财产直接转让给姐夫。名下。

吴先生发现这种情况后,急忙将家属证重新开到房产中心。最终,姐夫手中的公证被撤销,房产中心也收回了姐夫名下的房本,重新签发。有婆婆名字的房本。

这两套房子都在厦门,而吴先生住在北京。这两个地方相距甚远。这两套房子一直由他的姐夫居住和出租。以后这两个房子应该怎么分?

律师的建议

王云律师表示,如何划分继承利益,如何获得拆迁收益,是吴律师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先生。吴不需要担心产权登记。毕竟,房产登记中心有完整的登记在册,谁拥有房产证只是房产证的形式要求,并不直接导致房产过户。

对于登记在岳父名下、由吴先生出资的房产,王云律师认为,如果双方有书面协议以他的名义购房,那么真正的遗产应该属于吴先生。如果吴先生还保留了岳父留给他的遗嘱赡养协议,那么遗赠赡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也就是说可以归还财产。无相关协议、出资、居住证明的,一般产权推定产权登记在其名下。房产符合法定继承原则,可与吴先生岳母名下的房产一并办理分配。

曹晓静律师表示,吴先生家庭的情况是典型的因合法继承引发的多子女家庭纠纷。一套房产涉及拆迁,所以问题是继承利益转化为拆迁利益,仍然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办理。

对于这组要拆迁的房产房产继承如何分割房产价值,按照现行拆迁政策,如果继承人不能协商一致,且不满足获得两套安置房的客观条件,拆迁办很可能会跟随房屋的注册所有者。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也就是说,房子还是以婆婆的名义签的,安置取得的房产依然是婆婆遗产的转化,分配规则也是按照合法继承。该房产属于吴先生和他的姐夫。所产生的收益,即出租所得的租金,吴先生也有分配权。

曹晓静律师认为,两处房产可以和姐夫家一起协商。如果无法达到房产的分配比例,吴先生可以通过诉讼将两处房产一并解决。这里需要提醒吴先生的是,如果通过诉讼解决,需要明确管辖问题。根据继承案件的管辖和管理规定,主要遗产所在地和死者经常居住地为管辖原则。吴先生的案子很有可能被厦门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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