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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网10月26日消息 近日,针对网传“深圳市房地产税征收试点运行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免征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人均居住方面60平米以下住房免征;2套住房的,超过人均居住面积60平米部分,按照住房市场评估价值1.5%/年的税额核定征收等。

据深圳新闻广播官方微信消息,深圳市住建局相关人士回应称,此征收试点方案为不实消息。

此前,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新华社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决定》主要内容有三点,一是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二是新增住宅作为房产税和房地产税征收对象。三是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

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此前有消息称一名上海爷叔1993年就在陆家嘴某小区囤了近百套房,现在一次性打包出售,成功套现4.5亿元。

据时代周报报道,几乎所有的关键信息都与传闻不符。事实上,这批房产的持有人并非个人,而是由世茂集团苏沪区域早前购入,且现已打包出售给第三方公司;世茂集团购入时间不是在28年前,而是2014年;此次出售房屋的数量也不是93套,而是96套。

中信证券此前研报判断,未来房地产税试点政策改革方向或包括完善征管制度、取消新老划断政策以拓宽税基、适度调整税率、设置房产市值评估比例、首套房免征与人均免征面积等。房地产税试点工作预计将采用一次授权、分批执行的思路推进。试点城市将考虑全国区域统筹布局,名单或将与今年年底公布,而征收工作预计将分批次落地,上海、重庆、深圳、海南料将成为首批试点征收区域。而若后续开展全国性房地产税立法与征收工作,假设房产市值评估比例为70%,预计全国房地产税收入范围约为380亿元至5600亿元,难以替代土地出让收入。

西部证券认为,“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的表述或说明将选取国内地产“过热”城市作为试点。根据人口净流入、房价收入比、房价增速对各城市“地产热度”进行打分评估并得出TOP20城市,最终或选取其中部分有代表性的城市作为房地产税试点地区。

此次房地产税试点办法或仍延续因城施政的思路。国际案例亦证明了因城施政推进房地产税的可行性。若试点城市均为过去数年房地产热度较高的城市、且在共同富裕背景下,预计房地产税或以“宽税基、低税率”为基本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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